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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对华夹层安全玻璃反倾销调查

日期:2021-11-30    来源:综合部

 
      2021年10月22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应南非企业PFG Building Glass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夹层安全玻璃(Laminated Safety Glass)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007.29。
 
       目前,通过第三国转口贸易的方式,常说的转口贸易,就可以有效的解决汽车玻璃出口面临的反倾销问题,因为南非并不是对所有国家的汽车玻璃都有反倾销税。国内汽车玻璃出口厂商可以先把货物运输到第三国(如马来西亚,泰国等),货物到达第三国后,通过有资质的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安排清关、换柜、出具第三国的全套文件(如原产地证,装箱单,INV,提单等),再重新出口,这样一来货物到达后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那么高额的反倾销税就可以有效避免,在开拓更大的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可大大地降低进口国客户的汽车玻璃进口成本。当然,有资源的企业可以利用到当地市场投资建厂按需生产,直接绕过这个障碍。最主要的,出口企业还是要转换竞争方式,由价格竞争转变为非价格竞争,积极利用商标、原产地标志、包装、公关、广告、售后服务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创建名牌,以质取胜,多方位地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出口产品在短期内大量涌入进口国,不进行恶性出口竞争行为,以此减少遭遇反倾销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