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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措施

日期:2020-03-31    来源:综合部


出口申报要求

1.商品归类:除特殊情况外,绝大部分口罩应归入税号63079000。
2.检验检疫:口罩为非法检产品,申报时检验检疫项目无需填报。根据我国政府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政府间检验协议,对出口伊朗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产品需按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
3.关税征免:如出口物资为贸易性质,征免性质申报一般征税,征免方式申报照章征税;如为捐赠性质,境内发货人为贸易代理商、慈善机构等,征免性质可不填,征免方式申报全免。


各国口罩准入条件—产品准入条件

美国
1,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2,个人防护口罩 必须取得美国NIOSH检测认证,即National Institute for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认证。
3,医用口罩,须取得美国FDA注册许可。

欧盟
1,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
2,个人防护口罩,欧盟标准是EN149,按照标准将口罩分为FFP1/FFP2和FFP3三个类别。所有出口欧盟的口罩必须获得CE认证证书。CE认证是欧盟实行的强制性产品安全认证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欧盟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医用口罩,对应的欧盟标准是EN14683。
4,产品在欧盟销售需要出具欧盟自由销售证书Free Sale Certificate,有了CE标志并进行了相关指令中要求的欧盟注册后,中国的制造商出口欧盟不需要自由销售证书。

日本
必要资料:提单,箱单,发票,日本国外的制造商必须向PMDA注册制造商信息。
1,医用防护口罩:符合中国GB 19083-2010 强制性标准,过滤效率≥95%(使用非油性颗粒物测试)。
2,N95口罩:美国NIOSH认证,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3,KN95口罩:符合中国GB 2626 强制性标准,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95%。


各国注册、认证简要办理流程

美国NIOSH认证
需按照NIOSH的指南实施,企业需寄送样品至NIOSH实验室实施测试,同时提交技术性资料(包括质量体系部分资料)至NIOSH文审,只有文审和测试都通过,NIOSH才核发批文。NIOSH将其认证的防颗粒物口罩分为9类,具体的测试则由NIOSH下属的NPPTL (National Personal Protective Technology Laboratory)实验室操作。主要测试指标包括呼气阻力测试、呼气阀泄漏测试、吸气阻力测试、过滤效率测试。


欧盟CE注册


日本
PMDA注册

1,准备阶段。确定产品分类(I,II特殊控制,II类控制,III,IV)和产品JMDN编码,选择MAH(日本持证方);
2,制造商向PMDA注册工厂;
3,II类特殊控制产品向授权认证机构PCB申请QMS工厂审核,其他II类产品和III类IV类产品向PMDA申请QMS工厂审核,并获得QMS证书;
4,申请Pre-Market Apporval证书,II类特殊控制由PCB发证,其他II类产品和III类IV类产品控制由MHLW(厚生劳动省)发证;
5,支付申请费用;
6,注册文件整改,注册批准;
7,所有类别产品均需要MAH向RBHW(厚生省地区机构)进行进口通报注册后才能进口销售。


各国口罩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