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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提醒

日期:2015-11-09    来源:未知

 近日接到很多客户朋友的咨询,关于如何处理新品牌在国外被恶意抢注的纠纷,经过我司与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实以及与商标注册界专业人士沟通,现给出一些建议和意见,以避免或减轻因此受到的损害。
 
一般而言,申请人在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两种途径:
       1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
       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并延伸。
 
如何正确处理商标国外被注册及其他情况?
        1,对于未公开的新品牌,商标持有人应明确其未来将进入的主要市场或国家及地区,提前且针对性的进行商标的国外注册。
             譬如欧洲市场,其主要国家都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在国内注册成功的基础上,应尽早申请商标的马德里延伸保护。
   (国内外的大型外贸展会上,都会出现极小一部分的“专业人士”,可能是国外的贸易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专门收集工厂或贸易公司新品牌,回国后进行商标的恶意抢注。)
       2,对于已经被国外抢注的商标,如果希望被撤销而重新注册,非常困难。
       首先,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是有局限的,大部分国家并不在马德里协定的约束内。
       其次,各国的商标法各不相同,举证难度大。
       一旦发现被抢注,应马上向当地国商标管理局提出商标撤销申请,撤销不成,则只能与国外商标持有人协商处理,在付出最小成本的情况下收回商标所有权。